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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哈市游泳馆水质污染事件 29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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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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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1 0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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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以来,多名在市体育局所属游泳运动项目训练中心成立的飞鱼游泳俱乐部游泳馆参加游泳培训的儿童出现高热等症状,群众质疑游泳池水质有问题。省、市领导迅速批示,启动问责程序,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立即成立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经查,这是一起游泳池水质污染事件。29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经查,市体育局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规定,同意训练中心利用哈尔滨市游泳馆成立飞鱼游泳俱乐部。时任训练中心主任、俱乐部法人代表王川江负直接责任,时任局长宫喜庆负主要领导责任。市工商局违反规定审核批准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成立俱乐部,时任市工商局企业处科员荣慧娟负直接责任,时任企业处副处长王瑞凤负主要领导责任。
  俱乐部在卫生许可证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过期、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仍继续经营,存在无证经营问题。时任俱乐部经营部负责人孙国男、樊伟负直接责任,训练中心副主任赵文娟、时任俱乐部法人代表王川江、现任俱乐部法人代表、训练中心主任齐宝君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市体育局副局长王春业负重要领导责任。
  俱乐部未按规定对游泳池水质进行检测,游泳池水质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游离性余氯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负一层游泳池池水消毒及自动检测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俱乐部仍继续经营,存在违法经营问题。俱乐部游泳场馆维护部负责人王义、方洋负直接责任,俱乐部法人代表齐宝君负主要领导责任,市体育局主管训练中心的副局长佘选新、市体育局局长邢海峰负重要领导责任。
  市卫生监督所发现俱乐部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检测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卫生许可证已经过期等问题,未按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将抽检结果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未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存在监管不力问题。卫生监督所主任科员袁玲、卫生监督员王宇、主任科员祁天华、科长祖玉梅负直接责任,卫生监督所所长杨笑雨、党委书记佟延功负主要领导责任。市卫生计生委法制处未按要求督促卫生监督所及时上报抽检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存在监督不力问题,主任科员周玲负直接责任,法制处督察专员纪静波负主要领导责任,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于仁杰负重要领导责任。
  道外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未及时发现俱乐部许可证过期、无证经营行为,未予以查处,存在监管不力问题。执法队副队长孙丕刚、科员金文林、张烨、翟振华、马得宇负直接责任,执法队队长李文华负主要领导责任,道外区文体局局长康明负重要领导责任。
  依据有关规定,齐宝君受到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王川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佘选新、王春业、邢海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宫喜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宇、袁玲、祁天华、祖玉梅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杨笑雨、周玲、纪静波、于仁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佟延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文娟、孙国男、樊伟受到警告处分,康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李文华、孙丕刚、金文林、张烨、翟振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荣慧娟、王瑞凤被诫勉谈话,王义被辞退,方洋、马得宇受到通报批评。同时,责成市体育局对违规成立的飞鱼游泳俱乐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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