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写申请书
| 申请人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
要求:所有资料需如实填写,不得有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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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片2张
| 2寸、白底、彩色照片(最近6个月内半身正面脱帽照片,直4.5公分,横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或超过3.6公分,应与身分证或通行证能辨识为同一人。)
|
3、
身份证复印件
| 有效期内,正反两页复印,要清晰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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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户口本复印件
| 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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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身份证明资料(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概不退还)
| | 1、
提供单位“在职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样本附后)
2、
单位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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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证复印件,并加本人签名
|
| 1、
本人“人民币伍万元之银行存款证明”(有效期3个月以上)或“伍万元以上存折复印件”(半年以上,出发前一个月内有交易记录)
2、
夫妻共享资产,提供“全家户口本复印件”或者“结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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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信笺要有该校名称、地址、电话,加盖公章)或“学生证复印件”
2、
需有监护人同行,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3、
“未随行父母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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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儿童“身份证复印件”、
2、
“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明”
3、
需有监护人同行,提供“未随行父母同意书”
|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最后一页(即有相片一页)及签注页的复印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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