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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均收入标准高于廉租房适用的800元,低于经济适用住房适用的2300元的市民家庭来说,虽属经济适用房覆盖范围,但相当一部分人因收入较低仍买不起经适房,这成为现有住房保障体系的“夹心层”,这一问题已引起了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的关注。2009年上海“两会”期间,民革上海市委将专门递交提案,认为经济适用住房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主推“经济租赁房”。
上海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民革成员郭士征教授分析,目前住房保障体系的“夹心层”可划分为两大层次:第一层次是人均月收入在800元至2300元之间,不属廉租房范围,根据收入等情况可列入经适房对象,但仍买不起经适房的家庭;第二层次是人均月收入在2300至3150之间,不属于经适房范围,但收入仍买不起商品房的家庭。民革市委的一份调研也显示,这样的“夹心层”占到调查对象的55.62%,其中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占调查对象13.7%,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占调查对象41.92%。
在提案中,民革上海市委认为,要填补住房保障体系中的断层,首先应发展经济租赁,使经适房的既得利益群体覆盖到最需要救助的群体。
提案认为,对相当一部分无力购买经适房的对象,可首推“经济租赁房”模式。在经适房建设中,还应强调“小房低价”原则,可推30平方米左右的“迷你型”住房,供年轻人选购。对于超出经适房收入标准,但买不起商品房第二类“夹心层”,提案建议,不妨开发一种由政府主导的“三限房”,价位介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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