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个规定”相继出台,填报数量也逐年增长。林甸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做到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截止目前,今年共填报191人次,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4件,从重大事项类型上看,涉及司法办案10件、其他情形14件;从方式上看,通过电话方式18件、来人方式5件、微信方式1件;从行为情形上看,过问了解10件、相关接触交往1件、其他情形13件,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9件。那么,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林甸县人民检察院是通过哪几项措施来贯彻落实的吧!
一、提供制度保障。为进一步推进对“三个规定”认识和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查处,制定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规范填报程序。
二、转变思想观念。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明确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以及不如实填报的责任,把填报“三个规定”养成一种习惯,变“要我填报”为“我要填报”。
三、领导带头填报。院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带头记录填报、带头自查自纠,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让大家充分认识到按规定填报不是自找麻烦,也不是记别人“黑账”,而是检察人员的“护身符”。
四、考评倒逼填报。明确填报重要性,并借助业绩考评倒逼“三个规定”落实,对于过问或者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应当记录报告的行为,未全面如实记录报告的,不得计入考评得分,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该院借助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对“三个规定”内容和主要精神作图文并茂式的宣传,并利用手机彩铃视频宣传“三个规定”,不断扩大“三个规定”知晓率,让群众了解并参与其中,也让干警能够知敬畏、明底线,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供稿:纪凌宇
编辑:刘 洋
审核:张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