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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哈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我市拟对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改,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细则》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驾驶员年龄放宽至男性65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取得C2及以上驾驶证即可申请。 根据《细则》征求意见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定期公布网约车市场运营相关数据,通过公布车辆数量、运量单数、运营平均收入等几个方面数据为经营者从事网约车经营提供参考。 在车辆要求方面,《细则》征求意见稿将原来的“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2年,行驶里程不超过6万公里(此为初次投放标准,此后投放的应一律为新车)”更改为“机动车初始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3年”。 在驾驶员资格方面,《细则》征求意见稿将原来的“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更改为“取得C2及以上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员年龄从原来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更改为“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 《细则》征求意见稿取消了“每台网约车只能在一个网约车平台注册”的限制,取消了“每名驾驶员只能驾驶一台网约车”的限制。 公众可通过市政府网站查阅《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函告市交通运输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 电话:0451-84519016 传真:0451-84519842 邮寄地址:道里区安广街64号311室(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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