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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哈市6部门约谈“滴滴”!限期一个月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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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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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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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1月1日起,哈市开始实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细则》实施以来,哈市查处的63台从事运营的非法网约车全部来自滴滴平台,且该公司存在未清理违规车辆、为违规车辆派单等行为,并在相关部门3次约谈后仍未进行整改。
  10日,多部门联合约谈滴滴,要求其在1个月内完成对不符合规定车辆的清理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申请其暂停互联网服务等。

  2017年8月30日
  哈市出台了《细则》,从9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政策的过渡期,此期间为符合《细则》规定的网约车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018年1月1日
  《细则》正式实施,行管部门为登记车辆办理了行政许可。
  目前滴滴出行取得行政许可车辆2539台,而据滴滴出行提供给行管部门的数据为注册车辆24万余台。
  另外,滴滴出行上传交通运输部的数据也存在数据不全、不及时等现象。
  2018年1月1日起哈市行管部门开展了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查处了63台从事营运的非法网约车,均来自滴滴出行平台。
  为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已3次约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责人,并于2018年4月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其清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车辆,不得为非法网约车提供注册和派单,但至今滴滴出行未进行整改。
  同时滴滴出行在招募驾驶员、签订合同、佣金等问题上,引发了多次信访案件,形成了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按照交通运输部等6部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哈市《细则》有关要求,10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出行科技公司进行联合约谈。
  责令滴滴出行公司对相关问题做出整改,从即日起3日内向行管部门上报整改计划,1个月内完成对不符合规定车辆的清理。
  从即日起不得为不符合要求车辆提供注册和派单;
  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妥善处理好与驾驶员的纠;
  采取措施,加强驾驶员、车辆、乘客的安全前置管理,切实履行第一承运人的义务,保障乘客、驾驶员的营运安全;
  按要求向部级监管平台,及时、完整地上传有关数据。
  整改期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相关部门将依据《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向省和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联合监管意见,采取进一步处罚措施,包括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应采取暂停发布、下架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联网或停机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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