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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省直医保新增三项惠民政策 放宽门诊特治开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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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豆包

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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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0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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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获悉,省直医疗保险新增三项惠民政策,从12月1日起,门诊慢病的费用在医院和药店可以直接结算;同时,放宽省直门诊慢病和门诊特治开药政策;省直门诊放化疗可以直接办理结算的医院新增7所。
  门诊慢病费用在医院和药店可直接结算
  从12月1日起,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病)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实现直接结算。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在认定为门诊慢病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进行慢性病就医购药,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患者既不用垫付,也不用再去医保局报销,只需交纳自己应负担的费用即可,应该医保支付的费用,省医保局会和定点医院或者定点药店结算,不用患者管。具体哪些医院和药店可以进行门诊慢病直接结算,可以登录省医保局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syb/)查询。
  放宽省直门诊慢病和门诊特治开药政策
  为保证省直门诊慢病和门诊特治患者用药的连续性,尽量减少患者跑医院的次数,从12月1日起,省医保门诊慢病从以前的每次最多可开一个月药调整至可开两个月用量的药,门诊特治从以前的每次最多可开半个月药调整至可以开一个月用量的药。而且,参保人员在外地也可以享受同样的政策。
  新增7所省直门诊放化疗直接办理结算医院
  省直门诊放化疗直接结算医院又增加了7所,门诊放化疗患者的选择更多了。患者首先要在就诊的医院备案登记(只需登记一次即可),然后患者以后的门诊放化疗就都可以在医院的收费窗口直接办理结算。同样不需要患者垫付和报销,结算时只需交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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