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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哈市城市通智能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在严格保障优抚人群权益和政府惠民政策落实的前提下,以减少循环证明、少盖一个章为重点切入口,即日起,外地户籍学生群体和优待卡群体(包括离休干部、残疾军人、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和因公伤残警察),办理城市通IC卡的流程将进一步简化。 不具有哈市户籍但在市区就读的中小学生,申办哈尔滨城市通学生卡时,取消原规定中“常住证明”材料。 现在,只需携带以下相关证明及材料: (1)申办人户口或身份证原件; (2)在读证明。由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和高中负责学生德育工作的管理部门(政教处或教导处)开具,证明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所在年级、班级和证明开具日期,并由开具部门加盖公章。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包括离休干部、残疾军人、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和因公伤残警察 一是取消哈尔滨城市通优待卡初次申办时原规定中“所在单位或者民政局开具身份证明”材料。 现在,只需携带以下相关证明及材料: (1)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现役需额外携带《军官证》或《士兵证》)或《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是取消哈尔滨城市通优待卡审验和补办业务原规定中“优惠证件(离休证、残疾军人证、建国前老军人证和伤残警察证)”材料。 现在,只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到城市通智能卡客户服务中心重新办理。 城市通客服电话 0451—95105188 城市通智能卡客户服务中心 南岗区中宣街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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