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时须和患者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须设立统一投诉电话,并印刷在协议书上,医患双方的协议书,要纳入病案管理,归档保存。这是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中获悉的。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三、我委制定了《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参考文本,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据此制作本辖区内统一的《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文本,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统一设立投诉电话,由医疗机构印刷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看看大家怎么看?
>>患者 红包是潜规则 不送没安全感 冯先生去年突患腰椎间盘突出,经熟人介绍找京城某三甲医院骨科主任级专家手术。为“花钱买平安”,他私下分别给主刀医生和麻醉师送了红包,但红包具体数额他并未透露。 冯先生说,其他亲朋好友别说做手术了,就连到大医院看门诊都会给医生送卡、送红包,“这样医生才能多和我们说几句,耐心些,而且好像约定俗成了,大家都这么做”。冯先生说,虽然那次手术并不很成功,但碍于情面,并没有找医生麻烦,只是“二进宫”,再做了一次手术。 听说医患要签拒红包协议,冯先生表示“难以置信”。他觉得,送红包好像是潜规则了,他担心医生们都收习惯了,这种不良之风恐怕一时之间很难改变。“我们也是真心愿意送,如果别人都送了我没送,那太没安全感了”,冯先生表示,如果真能通过加强监管做到完全不收红包的话,“那敢情太好了”。 >>医生 患者送红包是惯性错误思维 京城某三级专科医院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医院明文规定不许收取患者红包和各种礼物、购物卡等,如果被举报的话会在医院内进行通报,大家也确实不收的,不能为了一点好处玷污了自己的好名声,像儿童医院B超科大夫贾利群甚至将自己白大褂的口袋封死不给患者硬塞红包的机会。 但是,该医生也坦言,实际上,很多时候,是患者感觉只有给了红包,医生才能多多关照自己,手术才能做好,这种习惯性的想法是错误的。对于这类患者医生们会先收下,等手术做完再还给患者,“但有的患者确实特别感谢,出院后还专程回来看望医生,给我们带来家乡的土特产,这种情况很难拒绝”。 这位大夫表示,以协议方式禁止红包有利于规范现有的违规收取红包行为,也有助于缓解医患矛盾,加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
扫描并关注哈尔滨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平台,随时随地掌握健康知识,日常生活所需,还不不定期有各种活动推出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