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

[备孕怀孕] 生二胎政策

[复制链接] 0
回复
1862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0

主题

0

帖子

8334

粘豆包

超级会员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注册自
2017-7-1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1 1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获取更多本地信息,让你轻松玩转冰城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x
一、生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取和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随后提供单位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第一个孩子的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近期一寸照片两张,报县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将领到一个红色的小本子,就是二胎准生证《计划生育证》。

二、生二胎享受的福利:符合生第二胎政策和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二胎享受的生育保险和产假与生头胎时相同,除晚婚晚育假和男方护理假将不再享受。

三、符合生二胎的条件: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1、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4、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符合本项规定要求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限制);

5、特殊情况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6、少数民族的生育: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以及夫妻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双方均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7、夫妻一方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患有不孕(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恢复生育能力的,可以生育一胎子女(符合本项规定要求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限制);

8、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的一方因再婚再生育过子女的,不得再生育;

9、晚育的夫妻符合再生育规定要求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10、在小城镇建设中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夫妻,可以在两年以内适用农村居民的生育规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